第212章 蹴鞠大赛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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荣族族人现在倒也没有说非要明娜跟阿史那在一起,就连姆妈都不再强求,甚至告诉阿史那,若是他真的不喜欢明娜,那不要耽误她,直接跟族人开诚布公的说一下,宣布一下他们的关系,反正他们一直以来也不是真夫妻,作为大男人要学会把责任揽在自己身上,更何况这本来就是他的问题。

但是真到那时候了,阿史那却扭扭捏捏不肯,不肯就算了,明明自己心动还不承认,非要像蓝星影视剧里的那些口是心非的男主角,一副表达我愿意跟你好是你的荣幸,你要感恩戴德,欢喜接受。

原本明娜还觉得族人跟姆妈多此一举,她长这么大也就喜欢过自家原本的丈夫,还是因为成亲之后相处多了才喜欢上,毕竟日久生情。

跟阿史那在一起,一来是因为当时的风气都是这样的,她根本就没有自己做主的权利,而她本人的能力也无法做主,她还有孩子需要养,确实需要一个依靠。

可是现在不一样了!

现在的她在宜良天人的帮助下,早就成长为独当一面的女性,就算离开阿史那的“照顾”,丢掉“狼主夫人”这个名头,她也能生活的很好,也能给自己的孩子好日子,在这样的情况下,她为什么要委屈自己呢?

因此阿史那不说还说,一说明娜直接表示反对,表示两个不相爱的人不应该因为草原的旧习俗绑定在一起,就像天人说的,有些不合时宜的习俗就应该随着历史而消失,她觉得从这个开始挺好。

刚好他们也是部落里面举足轻重的人,由他们起带头作用更好。

阿史那自然不想要这个结果,可是他又说不过明娜,再加上大男人心理作祟,他脾气一上来,于是两人成为草原上第一对“离婚”的夫妻。

评论区里有看到这的网友都在弹幕上拼命留言:

“啧啧,我已经想象到之后阿史那打脸的样子了!”

“我支持明娜姐姐,她有钱有地位,有颜有身材,凭什么在大光头这棵歪脖子树上吊死,就应该另找,草原上还有这么多帅气的小哥哥,哪个不比阿史那这个憨货好,更何况他还是个‘劳改犯’!”

“天哪,不要啊,看到这我觉得这个就是结局挺好的,明娜小姐姐独自美丽。”

“阿史那也就大男子主义略微重一点,不至于就这么一竿子被打死吧,他其实对明娜还是挺好的,明娜让他做什么他都做,在这样的环境下,跟其他狼主比较一下,阿史那不应该分数高一点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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